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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一街道办免费为商铺制作店招 引发业主不满

发布时间:2016-08-01 来源:http://www.mygg888.com/news/45.html

免费更换商铺店招,你愿意吗?近日,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几名店主反映,街道强制要求统一商铺店招,自己花了上万元、依法审批、制作的店招没用多久就被迫拆除,引发部分店主不满。

街道办为何统一组织更换店招?店主有何不解?民情热线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。

事先未征求意见

统一店招引发争议

7月7日上午,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万安路西段,在安置房小区临街店面做生意的罗亮(化名)心情很不好。他指着光秃秃的店铺门头说:“你看,连店招都被拆了,你从外面走,晓得我的店是干啥的不?”

顺着罗亮手指的方向看去,本该安装店招的地方,只剩下光秃秃的铁支架。而这一排临街店面,几乎都是“秃头”,原有店招已摘,新店招还没装上。

罗亮店铺所在的万安路西段(和韵段)一共有70间临街店铺,分别承包给了29家业主。今年5月中旬,和韵社区突然通知,万安街道办将对万安路西段的店招进行统一和规范,要召集店主开会。

5月20日,整治动员会召开,街道办、社区居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到场。会上,事先已选定的广告公司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新店招的统一样式——1.2米至1.5米宽、长度随门头而定,底色是成都灰,字体、排列方式,要和上述广告公司商定。接着,在街道办和社区的协助下,广告公司派人挨家挨户拆除原有店招。

这次换店招,尽管“所有资金由财政出,不需要店铺出一分钱”,但罗亮却并不领情:“1年前做的店招,当初花了1万多元,拆下来在门口放了两天,嫌碍事,当废品卖了100元。”

不领情的不只是罗亮,7月7日当天,民情热线记者随机走访了这条路上10家店铺,不少店主“吐槽”。

“提前没有通知,没有任何告知性文件,也没有给商户看更换之后的效果图,就这么带着指定广告公司的人宣布新店招的样式,我们只能接受吗?”

“原来店招经过合法审批或报备的,说拆就拆,合理性在哪里?”

不过也有店主认为统一店招是好事。一名建材生意店店主说:“以前大家各做各的店招,同一条街上,样式五花八门,看起来不美观。这回还是政府出钱,当然是好事。”

招牌统一为美观

但工作流程确有瑕疵

好好的店招,万安街道办为什么要统一呢?

万安街道办城管负责人李强说,这条路上不少店招是喷绘的,不符合《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》《成都市招牌设置管理实施办法》和天府新区对店招设置的相关要求,有些店招没有经过审批就自行制作,不符合管理要求,确实需要改造。

分管此事的万安街道办人大主席罗世厚解释说,今年以来在万安路西段(和韵段)先后实施了人行道改造、新装路灯、绿化带打造等提升工程。由于这段路原有店招杂乱、不规范,与打造后的整体形象不太协调,街道办决定统一和规范店招。

记者此后采访成都市城管委获悉,新修订的《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》去年9月实施,明确要求店招设置需要经过审批。记者查阅今年1月8日公布的《成都市招牌设置管理实施办法》发现,办法明确,招牌设置原则上实行“一街一式”,同一建筑相邻门店的落地式招牌,其形式、体量、高度应尽量保持一致。“这样看起来比较统一,风格也比较协调,有利于城市景观打造。”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。

对于居民所说的“更换店招事先未打招呼”,罗世厚也承认“工作流程确实有瑕疵”,“动员会召开之前,街道办已经确定了中选广告公司,标准流程是应先征求店铺意见,再统一设置店招样式,样品公示后,再走招投标或者比选程序确定广告公司。”

为何没按标准流程走?万安街道办的解释是“要赶时间和工期”。但据民情热线记者了解,尽管承诺“6月底前装好”新店招,但直到7月,绝大多数店铺只是安好了支架,新店招并未安上。万安街道办已要求广告公司加快安装进度,“力争7月底前完成新店招安装”。

专家支招城市管理

应找到“最大公约数”

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原主任罗振宇教授认为,沿街店铺招牌是影响城市视觉形象的重要因素,对一些杂乱无章的店铺招牌采取措施是必要的,但前提是要合法合规管理,同时尊重商家的创意。

“仅就统一店招这件事,万安街道办出发点是好的,但程序上的瑕疵也很明显,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、法律意识、工作态度都有提升空间。”罗振宇认为,作为现代服务型政府,首先要做的是征求意见,所涉及的相关方对统一店招有何看法、统一成何种样式才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,只有找到这个“最大公约数”,后续工作才好开展。“政府出了钱,更换新店招,想美化环境,群众却不买账,这体现了政府提供的服务与群众对政府服务需求间的不对等,如何弥补这种供需不对等,这考验着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和技巧。”

中国市场学会品牌战略委员会主任、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余明阳则认为,店招作为商业文化的一部分,是一种个性化的东西。如今社会强调多元化,政府统一“包办”某种意义上是“越俎代庖”。余明阳建议,对于店招,可由主管部门事先制定规则,再由商家自行设计,提交有关部门审批,符合要求的再进行制作。

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也认为,在具体工作中,要多方考虑经营户、商家的需求,要努力在共性中突出个性,兼顾市容整洁和经营户的经营特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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